很多人说重疾险是最复杂的保障型保险,没有之一。这种观点源于重疾险给人的直观印象就两点:一贵二繁琐,两点结合起来,总感觉保险公司埋了不少圈套。症结归集在什么是轻症?什么是豁免?要不要赔多次?
轻症保障、多次赔付、身故责任选不选,全看个人需求,可以风险自担,也可以直接通过保险解决。
1、轻症保障(非重疾保障)
前症、轻症、中症,这两年保险公司整出来的概念越来越多,我们就把它们统称为非重疾保障吧。像这些病,一般都比较容易治疗,治疗周期较短,花费的钱也少,买它们的意义何在?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想得“重疾”越来越难了。从前检查不出的重疾前期,现在能查出来了;从前需要开刀的手术,现在不用了。
比如说冠心病,按照早年的治疗方法是要开胸的,但是这两年大多数时候做冠状动脉支架就可以了。
可是按照官方给的定义,开胸才会赔,达不到重疾的赔付标准,总不能跟医生说:来,朝这儿来一刀。
正是这样的契机,保险公司“合理的”推出了前症/轻症/中症的概念,得了这些病不仅赔一笔钱,而且还不影响重疾的保额,以后得了重疾依然全赔。而且人这一生得前症/轻症/中症的概率可比重疾大多了,这就大大提高了重疾险的使用率。
带轻症一般会贵出25%-30%,如果想带的话,一定要留意保险合同里是不是把几种高发的带上了。
2、多次赔付
如果买了一份单次赔付的保险,赔过一次保单就失效了。可是在病人康复以后,再想用保险保障余生的时候,保险公司的拒保率高的可怕。(生过重病以后,身体抵抗力下降,保险公司自然不会愿意承保。)所以多次赔付重疾险就应运而生了。
像赔付三次的重疾险,得了一次,赔,再得一次,还赔,再再得,还赔。
保险代理人一般会说,得了病以后抵抗力下降,再得重疾的概率确实比正常人高一些,确实有得第二次、第三次的可能。
客观来说,多次赔付是这两年才出现的概念。保险公司通过调研用户,发现了有多次赔付的需求,然后通过精算师没日没夜的精算,推出了这类产品。没有历史数据回测,到底是噱头大还是用处大,还有待观察。
话说回来,如果在比较年轻时配置保险,一款多次赔付的保险挺有必要的。人生路还漫漫,前方是一个大坑还是两个大坑,谁也说不准。在预算充足的情况下,不如都填上。注意,多次赔付的保险中:
不分组>癌症单独分组>癌症不单独分组
当然,不分组的更贵一点,加上不分组的多次赔付责任的,保险价格通常要贵出三分之一左右。
3、身故责任
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相当于加了一份寿险责任。换句话说,病赔;没病的话,死也赔。一般建议重疾险和寿险分开来买,可很多人的内心是抗拒的。
万一要是没病就身故了呢?那重疾险不就白买了?那带上寿险责任,至少保额一定拿得回来,所以乐得买一份带寿险责任的重疾险。
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如果寿险责任的价格比较合理,可以加。
举个例子:
假设老王买了50万的重疾险,50万的寿险,老李买了50万带寿险责任的重疾险。如果先得病后身故,老王先赔50万,身故再赔50万,共100万;老李就只赔得病的50万。你会发现老王的保险比老李保障更全。
所以,寿险责任如果卖得太贵,那么就不建议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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