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进步,时代发展,我们的保险体系和保障范围越来越完善了。无法预料发生与否、何时发生的意外事故仍是公众的”心头大患“。看着各类新闻头条上对瞬间不幸逝去的生命扼腕叹息的同时,也再次敲响了思考安全保障的警钟。今天我们就来讲讲意外险如何保障和配置的问题。
一、意外险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当被保险人遭受突然的意外伤害不幸造成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死亡保险金。给付方式就是一次性赔付保额。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突然的意外伤害而不幸造成残废时,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按残疾程度等级划分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的给付方式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突然的意外伤害而产生医疗费用支出的情况时,保险人依照实际情况进行给付。
这里,医疗给付都是有最高额度限定的,同时,通常情况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不可以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主险的附加险进行承保给付。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突然的意外伤害导致劳动能力的暂时丧失而不能从业时,保险人将对被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购买意外险需要被保人签字吗?
这里分两类情况:
针对车险身故的赔偿金归死亡的驾驶员,车损及其他损失的赔款归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一般为车主本人。
而单纯针对个人的人身意外险,不论是谁给驾驶员买的意外险,即不论投保人是谁,如果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那么受益人为遗产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为父母、配偶、子女,没有的往下类推;如果有亲笔签名确认指定受益人,则赔款归该指定受益人;如果是买的特殊险种,如单位的集体意外险,有特殊约定受益人的,按实际条款赔付。
为了更全面的保障人身安全,我们知道重疾有多次赔付的情况还有续保要求等等,那么意外险是如何限定的呢?
三、意外险发生赔付的情况分析
我们可以按照严重程度由轻到重分以下三种情况来分析:
1、发生轻微的意外赔付:
意外轻伤,即因意外导致受伤(但未达到伤残标准),当时申请的是普通意外医疗理赔的话,赔付之后保险合同继续生效,并且,意外险到期后(一般情况下意外险都是短期的较多)还可选择继续投保,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会承保的。
2、发生金额较高的伤残费用赔付:
这类情况发生是赔付后合同也继续有效,保险到期了以后想要再次投保的话,需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核保,如果伤残情况不严重,核保通过则可顺利再次投保。
3、发生意外身故或全残赔付后合同终止:
身故就不用多说了,全残的话一般情况下想要再次购买意外险是就非常困难了,一般有三级以上的残疾时保险公司都会拒绝承保,极少数成功购买的,由于伤残导致的意外也是不会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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