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意外险是可以重复买吗?重复购买以后会不会影响后期理赔?其实意外险作为一种性价比超高的险种,意外险可以重复购买或者是在一家保险公司多次购买的。
一、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一般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而一般来说意外险主要是保费低保额高。如果客户觉得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够的话,是可以选择投保多份人身意外保险的。但是需要注意到的是,多次投保并不意味着能够多次赔付或者是重复赔付。
二、人身意外险主要保障项目包括哪些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死亡给付型,指的就是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是残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时,具体的赔付比例按伤残等级进行赔付。
第三种就是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去医院治疗。支出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会赔付相关的医疗保险责任,当然对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会作为主险进行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进行承保。
了解完人身意外险的保障项目之后,我们再看看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下意外险,意外险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主要保的是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以及烧伤,这也是意外险的主要保险责任。对于这一部分保险责任客户是可以重复购买,也可以获得重复理赔的。而对于另外一部分附加的意外医疗保险,指的是因意外事故引起的相关医疗费用可以进行报销,并不能重复赔付,而且报销的总额度不能超过被保险人的总花费。
如果一位客户同时购买了几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在一家保险公司,出现没有赔付完成的情况下,就可以什么的重复申请,直到理赔金额赔满为止。但赔付金额不会超过实际的总花销。同时第一家保险公司留存收据原件之后,其他保险公司可接受分割单。另外对于人身意外保险的条款当中,对于不同部分的重复理赔原则也不一样。对于被保险人,因为同一意外事故发生造成一项以上残疾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的总和。但是给付总额度不能超过总保额,同时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类别,仅仅给付其中比例最高的一项残疾保障金。在身故保险责任方面,如果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并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应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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