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医疗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目前我们的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两个模块,第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第二是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宁波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是怎样的?宁波商业医疗保险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一、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 报销条件。宁波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是参保并且正常缴费(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的)并且待遇审核期买。同时,所得的疾病病种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的目录范围之内,还有完备的住院相关资料。
2. 报销材料。首先需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填写的《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并且要携带医疗保险本,急诊或者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病例相关资料,如果是外地急诊需要住院的,在住院以后5天内应该向用人单位报告,由其所在的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外整登记手续,出院之后30天以内可以到社保中心按照规定来进行报销。
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
起付线分为三个档次,三级医院的起伏线为1000元,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一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
三、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
第一,婴幼儿学生及成年居民A档:社区医院基金承担60%,个人承担40%;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0%,个人承担70%;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45%,个人承担55%;如果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部分需要个人承担
第二、成年居民B档。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20%,个人承担80%;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5%,个人承担65%,年度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3000元以上是由个人承担的。
四、起付线标准
起付线三级医院1200元,其他医院600元,社区医院300元。
五、外地就诊
转外地就医的费用报销是由参保人员。
转宁波市外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是要自己承担的,转宁波市外住院或者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发生的治疗费,如果是符合医保范围,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的报销基础规定上。会按照三种情况进行支付:
第一、经办理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后,转往本市指定的上海,杭州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会支付比例是参保人员下浮10%
第二、转往宁波市外其他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按照三级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不同分类而确定。如果是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基金的支付比例下降20%个,在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会下浮25%,如果没有办理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的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会在前面所说的两条基础上再下浮10%。
通过以上对宁波一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报销相关介绍,我们会发现医疗保险作为政府福利性的保险制度已经给人们生病就医带来了非常多的好处,但是他依然存在不足,比如说有很多的报销条件的限制,所以这时候我们就凸显出来社会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所以我们推荐在社保的基础上,应该及时配置商业医疗保险,让我们的医疗保障更为充分。
更多保险问题,咨询专业老师快速解答
进入微信搜索微信号:YKJ6060(点击复制微信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