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作为当今世界上比较发达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一直推行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体制,在医疗保险方面实行的以强制性的以社会健康保险为主,以商业保险为辅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强制性的社会健康保险制度覆盖了德国91%的人口。加上德国商业医疗保险,德国的整个健康保险制度为全国99.8%的人口提供了医疗保障。
一、德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基本上采取了统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励竞争的管理体制。政府不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具体操作,国家也没有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政府主要作用就是设计制度和制定相关法律担当中介及仲裁处理各方利益矛盾。
二、德国医疗保险特点
德国的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特点:以法定保险为主要,以私人保险为辅助。德国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政治经济制度,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政治经济制度的作用下,要求国家在尽可能的给予必要的干预为前提,还应该保障个人首创性的发挥以及私有财产的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个体应该服从社会责任,国家应该体现出来在市场经济上的主要调节任务。
德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主要将法定保险作为主体,私人保险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多元化的原则,德国的公民可以在参加法定的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选择私人保险产品,一般在法定和私人保险的选择的根据参保人的收入水平以及政府的相关对顶,可以适当的调整,主要是以法定保险在医疗保险体系发挥主体作用。
三、德国医疗保险水平
德国由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其社会医疗保险的水平非常高,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医疗服务综合系统。参加法定保险的被保险人包括家属和未成年人在患病时,不管当时的经济状况如何,都可以得到及时免费或几乎免费的治疗,而且在就诊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现金。在德国不管参加哪一个医疗保险基金组织都能享受到法定规定的医疗保险服务。当然德国法律也规定了不符合参加私人保险国民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保险基金组织不得对投保人进行风险选择,保险费则由雇主和雇员方各承担50%,医疗保险费用一般为税前工资额的13.6%。
总体来说德国的医疗保险当中法定医疗保险比私立医疗保险性价比更高,以上就是德国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更多保险问题,咨询专业老师快速解答
进入微信搜索微信号:YKJ6060(点击复制微信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