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守护安康防癌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是否有购买的必要呢?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好好的分享下太平洋守护安康防癌险这个话题。
一. 投保须知
1投保的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交费的方式:趸交或者年交。
3缴费期间:5年10年15年或者20年交。
4保障期间:至60或70或80。
5观察期为一年。
二. 产品特色
1为被保人提供费用支持,其中包含住院、手术津贴,轻症保险金、关爱金、癌症器官移植津贴以及放化疗津贴。
2为被保人提供防癌服务,其中包含体检,健康咨询,专家预约,二次诊断以及全程陪同等服务。
3保费豁免,满期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
三.保险责任
1住院津贴
在观察期之后,确诊患癌并住院治疗。癌症住院津贴计算方式为保额×3‰×实际住院天数。需要注意每年累计给付不超过180天,保险期间累计给付不超过1000天。
2手术津贴
在观察期之后,确诊患癌并且接受癌症手术。每次手术保险公司给付30%保额。需要注意每年累计给付2次,保险期间累计给付不超过10次。
3癌症轻症
观察期之后,确诊罹患约定的癌症轻症,保险公司给付30%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提示:关爱金+轻症金≦基本保额;任一项或两项累计给付达到基本保额时,保险责任会同时终止。
4癌症关爱保险金
在观察期内,确诊患癌且未身故,保险公司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观察期过后,保险公司给付保额,责任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若给付过癌症轻症金,应扣除已给付的癌症轻症金。
5肝脏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津
在观察期之后,确诊患癌并接受肝脏移植术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公司给付3倍保额,保险期间累计给付2次。两次理赔间隔期3年。
6癌症放化疗津贴
在观察期过后,确诊患癌并接受放化疗,每次手术会保险公司给付30%保额。每年给付1次,保险期间累计给付不超过10次。
7身故保险金、癌症身故体恤金
18周岁之前,保险公司给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18周岁之后,给付105%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若是观察期后因癌症身故,则癌症身故保险金计算方式为身故保险金+50%保额,合同终止。
8保险费豁免:达到癌症关爱保险金给付条件,除了给付关爱金之外,还可豁免余期保费。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会先到,为预防癌症的威胁,为不让多年积蓄全变成医疗费,为了自己不负债累累。所以防癌险每个人都应该提前买好。年龄越大,费率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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