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险是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恶性肿瘤保障而开发的险种。国寿防癌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开发的一款防癌险,那么,国寿防癌险有哪些特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一、国寿防癌险有哪些特点?
1、确诊即赔
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罹患约定的癌症,并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经医生确诊,可立即赔付保险金。
2、多重给付
罹患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特定癌症,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再按照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罹患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轻症癌症,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30%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3、康复助力
罹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癌症,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20%每年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
2、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首次发生并经指定医院的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癌症,如果癌症确诊的时间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则保险公司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之后的合同保险费。
5、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一直未罹患合同约定的癌症,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险期间
国寿防癌险投保年龄为0至60岁,满期可选择的年龄有60岁、70岁和80岁,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2、保险费
缴费年限为3年、5年、10年和20年,投保人可自由选择。
3、保险金申请需要的材料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住院和出院证明等材料
(4)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事故保险金
(1)在年满十八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和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在年满十八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期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还所交保费;因其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和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买不了重疾险,防癌险也是不错的选择。以上整理的这些关于国寿防癌险的特点和注意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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