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内容有哪些?赔付条件是怎样的?

对于驾驶员来说,一定要购买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以防意外的发生,那么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内容有哪些?赔付条件是怎样的呢?今天蚂蚁保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这些问题。

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各类机动车辆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致身故、残疾、烧伤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多处烧伤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并伴有残疾的,保险人仅按烧伤给付金额和残疾给付金额中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每次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医疗费用保险金不超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20%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五)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或支出医疗费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七)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八)被保险人在家自设病床治疗等;

(九)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

(十)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十一)未经保险人同意的转院治疗;

(十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烧伤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计算。投保人应在订立本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介绍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对象凡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的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本保险责任设有A款和B款,保险人按投保人选定的保险责任款项,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道路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一)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III度烧(烫)伤的,且烧伤面积达到本条款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伤面积之一者,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及《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烫)伤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烧(烫)伤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

残疾保险金及烧(烫)伤保险金给付互不冲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保障所负总的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以保险单所载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赔付条件

开车翻车属于意外范畴

首先强制性是赔给第三方的,自已受伤是不赔付的;

其次你说的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不够具体,分两种第一种就是车险当中的座险,座险的话只有身故才配的

第二种是单独购买的驾乘险,驾乘险产品种类很多通常包含三项责任1、意外的身故和伤残责任2、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报销3、意外住院津贴,就是住一天院给多少钱比如(50,100的之类)

像您说的只是单纯受伤的话可以用到驾乘险当中的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报销,如果人保的说不在理赔范围,那就很有可能你们买的是做小或者驾乘险不包含意外住院的责任。

通过以上的内容,大家已经了解了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内容了,大家在看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内容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蚂蚁保。

更多保险问题,咨询专业老师快速解答

进入微信搜索微信号:YKJ6060(点击复制微信号)

推荐阅读:

中意畅行天下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包含哪些内容?一文为你详细解析

太平温暖相随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包含哪些?赔付多少钱?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有哪些条款?值得买吗?

- 正文结束 -

相关产品

我要买保险

专业保险顾问 已为612万人次提供咨询服务
立即咨询

微信号:

点击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以上内容为马蜂财经意见,仅供参考;如涉及到产品信息及赔付条件,以保险公司最新产品条件具体约定内容及承保政策为准。

为您推荐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保险问题免费咨询 点击即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