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人咨询小编,人寿保险就是人死后家属能拿钱的保险吗?这个解释未免太过笼统了。其实,人寿保险主要有四大类,每个类型所保障的内容都是有差异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以及主要保障责任。
一、定期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类型,主要保障责任是转嫁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的风险。定期人寿保险则是规定了一个保障期限。在这一确定的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则可向保险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死亡,则保险人无须赔付身故保险金,也不返还保费。一般来说,定期寿险大多数情况下,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危险较高的工作或活动提供保障。
二、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简称“终身寿险”。终身寿险的保险责任的期限是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日止。我们都知道,人的死亡是必然的。所以,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所指定的保单的身故受益人。终身保险的保险期限长,为终身保障,所以对于同一被保险人购买的寿险产品,终身寿险的保费一般来说是高于定期寿险的。并且,终身寿险有储蓄的功能。
三、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单合同规定的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死亡,则身故受益人不能向保险公司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投保人的已交保费。
四、生死两全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体就是生死两全保险。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若发生身故情形的,身故受益人则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时继续生存的,则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期满金。目前,这类生死两全保险是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的类型。
看了上述小编对于人寿保险的介绍,相信大家应该对寿险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投保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晰合同保障责任,这样才能达到保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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