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都是很多人的第一张保单,意外险的重要性大家都非常了解的,这种保险给人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给付的保险金能够应对风险的同时也能够减少家庭的经济负担,今天我们就来分享意外保险理赔案例,让更多投保者能结合里面的情况,重视意外险理赔事宜。
一、意外险理赔案例之车祸死亡赔付
李先生和他的朋友在家附近的铁轨上坐着聊天,结果火车马上开过来了,两人躲闪不及,被高速行驶的火车刮到,火车停下后,直接下车发现李先生已陷入昏迷状态,另一人伤势不重,列车工作人员拨打120,将李先生和朋友送往医院,但是在途中,李先生就因头部伤势过重导致死亡,李先生的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事故理赔,保险公司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和收集证据,证明事故确实是意外事故,并且保险公司迅速向受益人支付了10万元的意外死亡保险费,意外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可认定为意外事故。
二、意外险理赔案件之意外砸伤赔付
3月5号天气不好,风刮的很大,小李在下班的路上,不小心被路边商家的广告牌砸伤,经过协商,店主愿意赔偿1500元的精神损失费。但小李购买了意外保险是有意外医疗保障的,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最后保险公司给他支付了意外医疗保险金2000元,根据法律规定,被保者由于第三者的行为导致身故伤残及疾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者或受益人给做出赔偿后,不再向第三者行使追偿的权利,如被保险或受益人已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还是享有的。因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已从第三方拿到全部赔偿,保险公司不再赔付,若从第三方那拿到的赔偿只是一部分,那么剩余的部分保险公司还是要依据合同比例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三、意外险理赔案例之摔倒死亡不赔付
王女士在浴室洗澡时候不小心滑倒,家人把她扶出来,但是已经呼吸困难,后来送往医院救治,但是救治不救无效去世,家人因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死亡并不是意外导致的,因此作为不赔付决定。很多时候大家都认为可以赔付的事故,到最后却没有进行赔偿,大家可以换一个方式来讲,一个正常人摔倒可能会擦伤,最多是骨折不可能导致身亡,案例中的死亡是因为王女士的自身疾病原因导致的,摔倒只是一个诱因,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在避免领取保险金时闹出纠纷,确保家人在自己身故后能拿出保险金,在投保时一定要明确受益人,这样保险金才能给到自己理想的人手中,另外,在投保意外险之后,一定要了解什么情况是赔付,什么情况是不赔付的,以免在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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