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新闻频道关于意外事故的报道越来越多,因而消费者对于意外市场的关注也越来越高了。无论是是自己还是家人的负责,配置意外保险是十分必要的!我们都知道意外险的高杠杆率是其主要特色,面对高赔付的保额,不少消费者就有了赔付上的疑问:意外险身故可以叠加吗?
一、关于保险理赔能否叠加的问题
在整个保险市场上在售的产品中,能否得到叠加理赔的评判指标是标的价值。怎么理解标的价值呢?分两种情况来看:
1、以财产保险为例的“有价”风险
这类保险产品一般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以及保额两者中的“较低值”为赔付的限额的。比如说参保的保险标的的价格仅为1000元,但是投保人为其投保了n份1000元的保险产品,这类情况属于超额投保,实际理赔的过程中是不能叠加的;
2、以意外保险身故为例的“无价”风险
针对保险市场上在售产品中的“无价”风险的赔付,包括了人寿保险及意外保险中的身故责任,由于生命无价,这类情况一般只以保额为限,投保的额度上限越高相应的赔付就越多,标的物本身是没有额度限制的。所以,意外险身故可以叠加。
因此,投保者想多买几份意外险是可行的,比如某投保人A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50万保额的意外险,如果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且符合意外的理赔条件,便可以获得两家保险公司总计100万的保险金赔付。那么是否意味着可以无限量购买意外险呢?
二、意外险可以无限购买吗
意外身故是可以叠加理赔的,但是保险市场的运营和监管有其固有的保障机制,因此意外险是不可以无限购买的。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同时也是避免人性劣根的别有用心,一般对人身身故的保额都有最高赔付额的规定,否则就会面临拒保的情况。
因此,小编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在配置多份意外险时,要注意身故理赔的最高限额,不然就算多买也是没有赔付的。
三、意外险理赔的补充介绍
意外保额高,杠杆足还可以多份配置,对于面临身故风险的投保家庭来说无疑是多重的保障。但是实际理赔的过程中是有几点需要注意的:
1、意外发生的突发性、意外性和偶然性;
2、死因由意外直接产生,没有病理性、急症性;
3、在意外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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