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全保险,它有什么具体内容!两全保险的特点又是什么呢?大家都明白吗?不要担心?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有关两全保险的特点是什么的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那么,两全保险有哪些特点呢?
第一,它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月(或每年)缴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第二,它具有给付性和返还性。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
除了寿险中有两全保险之外,家财险中也有所谓的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与家庭财产保险的性质是一样的,而且,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财产范围、保险事故范围、被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受损财产的残存处理、保险双方争议的解决、申请赔偿后有效期限等基本原则均与家庭财产保险的各项相同。
所不同的是,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通过储金保险的形式,即在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既能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又能在保险期满时,不论损失赔偿与否,足额领回原来交付的保险储金。
看到这里也许您会发生疑问,那保险公司不亏了吗?其实,这也揭示出了两全保险的另外一个特点:比其他单一的险种贵,却比单一险种同时买上两样要便宜。
另外,相对于银行储蓄来讲,两全保险到期给付金额不及银行到期后连本带利拿的多,所以,千万不可把它当作银行储蓄,为拿利息而购买。
两全保险的分类
目前两全保险的业务种类很多,主要有:
1.普通两全保险,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即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本文转自:米保险-两全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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