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保险越来越成为家长们关注的对象,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新华少儿两全保险!产品名称:新华人寿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险种类别:少儿保险。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大学教育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深造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60%给付深造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立业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婚嫁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含利息)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以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其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免缴剩余的期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储蓄型险种,规划孩子成年之后和“三十而立”之前不同阶段的重要需求,即在18~28岁期间,按照不同比例给付大学教育金、创业金、深造金和婚嫁金,同时兼有身故保障功能。
投保示例:
例如:李先生28岁,为其2岁的小宝宝投保本险1份,年交保费3650元(即:10元/天),初始基本保险金额为2.24万元,交费期限至小宝宝17周岁时止,保险期限至小宝宝28周岁时止,那么李先生及其小宝宝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本险种是按份销售的,同一被保险人即可以投保1份,也可以投保多份!多投资多受益,少投资少受益,不投资不受益!)
其它保险利益:
1.被保险人在18岁前身故的,无息返还全部保费+累积年度红利保额的现金价值(即累积年度红利保额的1.5倍以上)+终了红利 。
2.被保险人在18~28岁之间身故的,按有效保额的3倍+终了红利给予赔偿。
3.交费期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高残的,则自动免交以后所有应交的保费,同时本合同所有的利益继续有效。这是一款真正的中国儿童成长教育保险,体现了大人在和不在都保证孩子的成长的保险原理。
本文转自:米保险-新华少儿两全保险——人寿成长阳光(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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