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疾险的各项责任中,按照保额的给付方式,可以分为赔付型与提前给付,今天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下保险金给付与赔付的区别有哪些?
一、提前给付
提前给付:多项责任共享保额。常见的提前给付责任是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张女士,30岁,今年在网上购买了一款保额50万元的终身重大疾病险(含身故责任,重疾提前给付)。20年交,年缴保费8755元。
其中,身故责任条款如下:那么,这份保险的身故责任理赔有两种情况:先重疾,后身故:如果张女士在50岁不幸罹患癌症,则保险公司赔付50万元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责任保额剩余0元。无重疾,身故:身故如果张女士没有发生过重疾理赔,则身故时保险公司赔付5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额=50万元。在案例中,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50万。也就是说,重疾责任和身故责任共享了50万元的保额。如果罹患重疾出险,提前给付了重疾保额后,身故责任保险金同比减少。身故责任保额 = 总保额 - 已经赔付的重疾保额。所以说,身故责任是提前给付的重疾险责任。
特殊说明的轻/中症赔付:如果在保险条款的轻/中症责任后附加:“轻/中症保额为X元;赔付后,重疾基础保额相应减少X元”,则属于提前给付。
比如,“......轻/中症保险金为基础保额的20/30%;赔付后,本合同基础保额相应减少20%......”此时,轻/中症责任提前给付,占用了基础的重疾保额。
在目前,网销重疾险的轻/中症提前给付情况还是比较少的。
二、赔付
重疾险的各项责任不共享一个保额,独立赔付,独立保额。赔付在重疾险中较多的是轻症、中症责任。我们以《众安尊享e生医疗险2019版》的轻症、中症条款为例,轻/中症责任赔付后,不影响重疾险的基础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最后,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我们提醒大家在挑选时要注意三点:1.符合自己的需求;2.适合自己的经济状况;3.覆盖身故、意外、疾病、医疗等主要风险,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保险金给付与赔付的区别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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