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工作环境复杂、风险较高,工人们容易遭受意外伤害。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运而生。不过,很多人不清楚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我们就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其投保人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则是该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费由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汇总支付。
二、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
这个保险有多种计费方法:有不记名的,有记名的。
以不记名为例:因施工员工多且不固定,所以以不记名形式,保费计算以工程合同造价造价或者施工面积计算,以工程合同造价为例子:
500万(不含)以下0.5%
500(含)到1000万(不含)0.45%
1000万(含)到5000万(不含)0.42%
5000万(含)到1亿(不含)0.35%
1亿(含)以上0.3%
保费不足300元以300元收取。
三、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条件
(1)被保险人应为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或正常 生活的,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从事管理、技术指导、工程作 业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作的,并且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投保人应为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 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 险利益的团体。
注:投保人必须为有施工资质的建筑团体,不接受个人拆建房屋时投保 本险种。
综上所述,生活中意外总是无处不在,对于从事高危职业的朋友,发生意外的概率就更大了。所以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具体的费率需要看实际的规定和情况,购买之前对比清楚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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