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体制的完善,国家对人民的保险政策也越来越优化。相信大家都知道意外险这个险种,但你知道有社会意外保险这个险种吗?今天,小编就想带大家来聊一聊,什么是社会意外保险,社会意外保险具有哪些共同特征呢?如果你也感兴趣的话,就跟我一起继续往下看吧。
一、什么是社会意外保险?
所谓社会意外保险,就是由国家强制性投保,以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从而导致身故身残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不同于一般的自愿性参加的意外险,社会意外保险通常是需要企业强制为员工缴纳的一种保险。
二、社会意外保险具有哪些共同特征?
1、强制性
社会意外保险,是具有强制性的特点的。不同于一般个人自愿性的保险产品,是否参保完全是出于个人的选择和意愿,但是社会意外保险项目,是政府依照法律强制执行的。
2、根据贡献决定保额
社会意外保险能够享受的保额,在一定程度上是取决于个人在过去对国家的贡献。
3、必须要有特定事件发生
只有当某人发生特定的时间,譬如失业、退休或是患病,才可以获得有关的保险金。
4、与收入水平无关
社会意外保险的参与与收入水平无关,是无须进行“生计检验”的。
三、有了社会意外保险还需要投保重疾险和寿险吗?
在被保人已经拥有了社会意外保险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投保重疾险和寿险这样的问题,是需要根据被保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不能一概而论,首先,我们要明确,意外险、重疾险和寿险的意义和保障责任是如何的。
1、意外险主要强调的是意外,也就是应该满足“非疾病的”、“非本意的”、“突发的”和“外来的”四个条件。否则无法定义为意外,意外险则是以意外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2、重疾险,重疾险也是一种提前给付制的保险,主要保障特定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等等,当被保人患上保险合同内的疾病时候,保险公司则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3、寿险,是以被保人的身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条件是被保人必须在规定的保险期间内仍然存活或是已经身故,属于给付型保险。
现在你知道了,这三种保险的给付条件都是不一样的,保障的内容也是不同的,因此,不能在同个维度上对比,要想保障更全,肯定是全部都投保会比较好一些,这三者是属于互补的关系,并不是属于互斥的关系
关于社会意外保险的内容,今天就分享到这里了,由于篇幅有限,其他的内容就不再展开了,小编会在以后的文章中,继续为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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