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更需要保险,医生能解决疾病,但不能解决疾病背后的家庭经济生命!在这个充满意外和疾病威胁的社会,我们天真可爱的小天使,如果连一把生命的保护伞都没有,平安无事最好,一旦出险,受威胁的不仅是生命,更是家庭的经济命脉!结论是:赢得了一笔小钱,赌注是宝贝们的生命安全和家人的幸福!富德生命天使星专保少儿高发疾病风险。
一、富德生命天使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产品特色
专属少儿重大疾病保障产品,针对60种重大疾病和6种少儿特定疾病提供保障,身故也有保障。
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0-11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至18周岁
1.恶性肿瘤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但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他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
6. 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
13.双耳失聪——三周岁以上
14.双目失明——三周岁以上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三周岁以上
精神心理因素导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
26.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严重多发性硬化
28.脊髓灰质炎
29.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30.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
31.肌营养不良症
32.系统性红斑狼疮——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的狼疮不在保障范围。
33.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继发于酒精滥用的心肌病不在保障范围。
34.坏死性筋膜炎
35.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不在保障范围。
36.严重克隆病
37.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8.埃博拉病毒感染
39.夹层主动脉瘤
40.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41.严重心肌炎
42.系统性硬皮病
43.严重克雅氏症
若本症是因为人类生长激素治疗所致,不在保障范围。
44.肝豆状核变性
45.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因肿瘤或胆管损伤等继发性的硬化性胆管炎不在保障范围。
46.胰腺移植
单纯胰岛移植、部分胰腺组织或细胞的移植不在保障范围。
47.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48.植物人状态
49.嗜铬细胞瘤
50.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51.肾髓质囊性病
52.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肾上腺结核、HIV感染或艾滋病、感染、肿瘤所致的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不在保障范围。
53.进行性核上神经麻痹
54.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55.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56.肺淋巴管肌瘤病
57.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58.颅脑手术
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手术不在保障范围。
59.重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60.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
经胸腔镜、胸壁打孔进行的手术、心包粘连松解手术不在保障范围。
1.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
2.严重川崎病
3.严重1型糖尿病
4.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或残疾)
轻度智力低常及IQ>70者不在保障范围。
5.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6.骨生长不全症Ⅲ型
二、都有什么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1. 若于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内(含第九十日),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若于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4. 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指首次发生符合合同“第十九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首次达到合同“第十九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首次接受符合合同“第十九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1. 若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内(含第九十日),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若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4.合同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指首次发生符合合同“第二十条少儿特定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首次达到合同“第二十条少儿特定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首次接受符合合同“第二十条少儿特定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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