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总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意料之外的打击与伤害,一场谁也想不到的灾难的发生很有可能在一瞬间毁了一个家庭。当意外发生后,面对痛苦时再后悔曾经没有购买保险已经来不及了。因此,最好的就是防患于未然,而意外伤害险则是每一个人需要重点关注的险种。那么,大家都熟知的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值得购买吗?
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
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交通事故、歹徒袭击、溺水和食物中毒等,造成的身故、伤残、医疗支出等,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它的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一般个人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期比较短,时间为一年,投保条件相对比较宽松,年龄在30-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
二、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表1及表2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给付各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表1及表2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主险合同终止。
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表1或表2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的优势
1、选择广。意外伤害险的选择比较广,比如航空意外啊、旅游意外啊、交通工具意外等等,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最适合的产品,而且手续办理起来很方便简洁,对于投保者来说,意外伤害险涵盖的意外事故也比较多。
2、保费低廉。意外伤害险的保费比较低,但是保额却并不低。通常都达到了几十万的保额,对于投保者来讲,真的是花比较少的钱,得到比较好的保障,非常划算。
3、保期灵活。意外伤害险的保期比较灵活,有一年期的,也有几个月的,甚至还有几天几个小时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的选择,比如要旅游需出行几天,就买个几天的,如果觉得平时有必要参保,就买个一年期的,让投保者很容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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