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障当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时,保险公司都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理赔。安享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如何?重大疾病保险如何?中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如何?
一.安享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如何
1、保险公司
华泰保险
2、产品特色
属于意外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1年
二.安享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 保险期限: 终身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重大疾病保险金有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内,由认可医院的 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由认可医院的 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有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后,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按以下约定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继 续有效: 1.首次及第二次发生轻症疾病,每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为合同的基本保险 金额的20%; 2.第三次及以后发生轻症疾病,每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为合同的基本保险 金额的3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后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于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或身体全残, 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0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于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有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内,由认可医院的 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详见释义),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 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后,由认可医院的 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于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按保险 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2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于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按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达到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有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后,由认可医院的 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将豁免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 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三.安享无忧中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不管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还是别的意外保险也好,投保者可获得的保障都有以下两面的:
意外伤害类保险的责任:身故保险责任/残疾保险责任/烧烫伤保险责任
有人会问是不是所有的身故、残值等责任都会理赔能?答案是否定的。比如:自杀、吸毒、打架斗殴、分娩、猝死、核爆炸、战争等等原因造成的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就不会承担责任。
意外医疗类的保险责任:
一般而言,意外医疗险一般都是附加险,保障内容是被保者由于发生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对被保者自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某一时段内造成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获得赔付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不是由于意外导致的,报不了,比如生病住院。由他人负责赔偿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责任。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责任
被保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承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依据合同的事先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者住院的实际天数,依据每天xx元进行补贴(每次住院最高赔付xx日;累计住院最高赔付xx天),最高赔付xx万元。
2、被保者住院治疗没有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长可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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