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末,一项在保险界的大新闻引起了一片哗然,重疾险保险新规将面世了,在阔别了13年之后,重疾险定义调整,那么具体的调整意见都有哪些呢?一起来先通过文章仔细了解一下吧!一起分析看看这样的调整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到底好不好!
一、关于重疾险
重疾险,是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提供全面保障的保险产品,产品标的是人体的罹患重大疾病与否,这里的重疾包括了癌症、瘫痪、严重阿尔兹海默症等等,针对不同人群投保设计的险种的具体保障内容也可能是不同的。
针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内首次罹患了重疾出险,而且符合理赔要求的,就可以获得一次性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
早在2007年前后,就由国家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重大疾病的统一规范和定义,达13年之后,现下,银保监会再一次发布了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修订建议征求,下面一起来看看详情。
二、关于重疾险保险新规的全面介绍
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相信跟最终的定稿差别也不会太大了,下面小编跟大家具体的分析一下:
1、重疾定义有变化
从新规的定义来看,赔付条件变宽松的居多:有13种重疾更容易获得理赔了,有3种重疾是赔付标准更严格的,另外8种没有做变更。
2、新规新增了3种轻症的统一定义
另外,从原来的25种重疾定义基础上,又新增了三种轻度重疾,也就是说按照改动来实行的话,有严格定义的重疾种类为25种,另外3种轻度重疾。
众所周知,轻症和中症的定义是没有严格的规范的,市场上的产品松紧不一,多少也不同,具体的保障力度就看保险公司的具体设计了,踩雷的情况屡屡皆是。
不过新规下的原位癌就不属于轻度恶性肿瘤了,之后这项保障可能会被丢弃。
3、新规更规范了重疾病种选择
之前我们选择的重疾保障数量可能有80也有120,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新规就严格约定统一重疾险中不能含有保障高度重叠的病症,避免保险公司偷梁换柱,另外一些发病率极低的病症还要增加标注,可以让消费者更轻易的读懂条款了!
4、对轻症的赔付比例有限制了
要求轻症赔付的占比直接为20%的基本保额,这是消费者的一大噩耗吧。
三、新规实行对消费者的影响
综合来看,新规的利弊还是比较容易分析的:
好处在于——多数病症理赔要求更少,而且病症有约束对消费者也是友好的~
坏处在于——轻症理赔更低了,消费者能拿到的理赔金就少了。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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