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的发展,人们都比较重视保险,现在就有不少的公司会给员工购买专门的重疾险,那么,重疾险会计处理怎么做?什么是会计处理?
一、重疾险会计处理怎么做?
公司给员工买了重疾保险,应当这样来做帐:重疾保险一般统称这社保金,分为个人交纳部分和企业交纳部分,因此对于这两部分的处理是不同的,个人部分,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企业部分则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重疾险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企业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贷:银行存款
、从工人工资中收回个人部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关于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先判断该员工是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如果是,计入“应付福利费”, 重疾险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不是,一般不能报销,如果报销了,要计入他的工资总额,并按“劳务报酬”计交个人所得税,重疾险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二、什么是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方法(Accounting treatment),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会计报告方法,这些方法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具体操作中,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都会影响会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对随便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人员应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会计处理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主要是为了使同一单位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可比性,其基本含义为: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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