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重疾险一个月发生重病能赔吗?最近有小伙伴来咨询小编,他上个月才买了一份重疾险,刚满一个月就生重病了,这种情况能赔吗?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因为1个月还处在等待期里,不过也不要着急,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产品和到底是什么疾病,我们就来看看,等待期内出险怎么办?
一、返保费,保障终止
大部分重疾险产品,在等待期内出险后,出于人道主义,会将保费返还给投保人,但重疾险的保障也会随之终止,不过,在这之后还想要再投保其他重疾险产品,那么,健康告知这一项就会非常困难,可以说基本就告别了重疾险。
二、返现金价值,保障终止
等待期内出险,有几种应对方式,其中一种就是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障终止,但懂保险的人都知道,保单的现金价值往往比自己交纳的保费要低很多,因此这种方式对投保人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
三、不赔付,保障继续
有些产品会在条款中写明,在等待期内发生轻症、中症或重疾将不处理赔付,但也不会终止合同,而保障依旧有效,这样一看似乎对自己更为有利,但如果重疾险的给付要求是“首次患病”,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不被保险公司理赔的可能性会更大!
简单的举个例:A先生在等待期内发生了原位癌,购买的重疾险对此并没有赔付,而重疾的保障也继续有效,在等待期后同部位的原位癌复发,且不幸的转移到了其他的器官上,那么,如果这款产品的重疾给付条件是“首次发病”,那A先生就无法得到重疾保额,因为A先生在等待期内已经发过病了。而给付的条件是“首次确诊”,那保险公司就需要给付重疾保额了!
四、轻症保障终止,重疾保障继续
在产品附加的轻症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在等待期内出险为轻症,将会返还合同已交的保费(仅附加轻症保障的保费,并非全部保费),附加合同终止,重疾和其他保障继续有效。
对于以上几种等待期内出险的处理方式,哪种对消费者来说是最有利的呢?
是最后一种,在等待期内发生了轻症,轻症保障终止,重疾和其他保障继续有效,这可以说是对消费者最有利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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