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费者发现,买重疾险很少有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的,只要在投保的时候,填一份健康告知就可以了,那么在买完重疾险后的等待期查出问题怎么办?保险公司会赔吗?
一、买完重疾险后的等待期查出问题怎么办?
我们常说的保险等待期,其实都是相对于疾病而言的。在医疗险、重疾险、寿险里等待期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在等待期内因意外而导致的出险,都是可以获得赔付的,不过需要记住的是:意外是没有等待期的!
如果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而导致的出险,那么,保险公司真的就不赔了吗?具体情况还是会要看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下,等待期确诊为合同中约定的疾病,都是不会赔付的,但保单是否还有效,责任是否终止就要看情况了。
二、返保费,保障终止
部分保险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在等待期内出险,会返还已交保费给投保人,但重疾险保障也会终止。
三、返现金价值,保障终止
在等待期内出险,除了返还保费,还有一种就是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障终止,不过,了解过保险的人都知道,保单的现金价值往往比已交保费低很多,这种方式对投保人来说是不太划算的。
四、不赔付,保障继续
部分产品会在条款种明确写明,在等待期内确诊了合同中约定的轻症、中症或重疾将不赔付,但合同也不会终止,保障依旧有效,但之后的给付要求是“首次患病”,那么这一点对消费者来说,一旦确诊疾病不被保险公司理赔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我们简单的举个例:小明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在等待期内确诊了原位癌,而购买的重疾险产品并没有赔付,但重疾的保障依旧是有效的,在过了等待期后,同部位的原位癌复发了,并且还转移到了其他部分或器官上。
因此,在等待期出过险,合同也明确写明了重疾给付条件是“首次发病”,因此小明就无法获得这份保单的重疾保额,如果保险合同上写的给付条件为“首次确诊”,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给付小明重疾保额了!
五、轻症保障终止,重疾保障继续
这一点,在很多产品上比较常见了,在产品的附加轻症条款里有明确的写明,等待期内确诊轻症,返还合同已交保费(仅返还附加轻症保障的保费,其余保费不予返还),附加合同终止,而重疾和其他保障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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