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与人们的生活分不开,两全寿险受到很多人的青睐,那么,什么是两全寿险?两全寿险有哪些特点?
一、什么是两全寿险?
两全寿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的期满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龄,也可以是某一约定时期的结束日,无论哪种类型的两全保险,被保险人生存至期满日或在期满日前死亡,两全保险单都将支付约定的金额。
二、两全寿险有哪些特点?
两全寿险的特点:第一,它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月(或每年)缴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第二,它具有给付性和返还性,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
三、两全寿险有哪些种?
两全寿险的种类很多,主要有:1、普通两全保险,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2、养老附加定期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3、双倍两全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4、联合两全保险,即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从上文可以知道,两全寿险就是生死都能够保障的保险,具有储蓄型性、给付和返还性,两全寿险有很多种,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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