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意外事故的越来越频发,配置意外险产品已经变得越来越必要了,而且这之中团体属性的产品配置成为了市场潮流。买保险选平安,那么平安意外团体险条款是如何约定的你知道吗?来通过文章的分享具体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平安意外团体险
平安意外团体险,顾名思义就是平安旗下的团体保险产品,提供意外身故以及意外残疾给付责任。这里,是由被保险人或者是投保人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的。如没有指定的话,就是按照法定顺序进行保险金分配;而残疾给付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相比于单一配置的意外险产品,团体意外险的价格水平更低,而且通过上述简单定义分享,我们知道平安团体意外险是没有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的,这点需要关注哦!
二、具体看看平安意外团体险条款约定
在产品有效期间内,针对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的遭遇造成了身故或者残疾的,按照如下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但是给付金额总额不超过基本保险金额。
1、身故责任条款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受害之日起180天内由于该事故为直接原因死亡的,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双方责任终止。
这里如果因事故下落不明,而且由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方依然有义务赔付身故保险金,不过如果宣告死亡后被保险人生还的,保险金领取人需在30日内退还全额已领取的保险金额。
2、残疾责任条款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受害之日起180天内由于该事故为直接原因被判定为伤残责任的,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给付金额为10%-100%的基本保额。
针对由于同一事故造成多项残疾的,给付残疾责任之和,但上限为基本保额。
三、最后说说平安意外团体险条款约定的免责内容
1、属于投保人的故意行为的;
2、属于被保险人自残自杀行为的;
3、属于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事故或者打斗等事件的;
4、属于妊娠、猝死、药物过敏等事故的;
5、属于核性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6、属于恐怖袭击;
7、属于其他带有犯罪性质的事故的;
8、属于高危风险运动造成的意外伤害的;
9、属于其他的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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