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的家庭,是大多数人都羡慕的类型。
本人是知名上市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妻子陈女士是贤内助,女儿小王是国内名牌大学的博士。
但所有的美好,都终止在王先生车祸身亡的那天。
他在生前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0万的定期寿险,并觉得理赔金给太太还是女儿没有什么差别,便没有指定受益人。
没有想到这一举动,最后竟成了母女二人吵架的导火索。
一、保险受益人到底是什么?
保险受益人,即当被保人出险后,获得保险公司赔偿金的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保险受益人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 指定受益人:保险合同写清了具体受益人是谁,可以同时指定几个人为受益人,并能设置收益比例和顺序;
· 法定受益人:保险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需按照继承法的顺序领取理赔金。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那么保险的被保人和受益人一定是一个人吗?
当然不是。
二者是否为同一人,还要看被保人出险后是否身故。
· 像重疾险和医疗险,当被保人出险后还活着,受益人是被保人本人;
· 像寿险,当被保人出险后身故,受益人则是指定/法定受益人。
在这个案例中,王先生本人生前购买的是寿险。作为被保人的他,在身故后,受益人是指定/法定受益人。
同时由于王先生的父母早几年就已经去世,他本人又没有指定受益人。
因此保险公司理赔的100万赔偿金,应该按照继承法的顺序,平均分配给妻子陈女士和女儿小王。
二、为什么指定受益人更好?
买保险时,建议大家优先考虑指定受益人。
主要有这些好处:
1、避免家庭纠纷
虽然法定受益人的顺序是依据《继承法》决定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家庭结构和人员也会发生变化。
最终领取理赔金时,很有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
比如王先生的这个案例中,陈太太母女因为保险金而闹得不可开交的情况,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2、避免被征收遗产税
保险公司把理赔金给法定受益人后,理赔金会同时被认定为遗产,税务局就会开始征收遗产税,受益人实际最终到手的金额是税后金额。
也就是说陈太太和小王两个人实际收到的理赔金,其实没有50万。
如果当时王先生指定受益人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的话,这笔理赔金就不用扣完税后,再给她们了。
3、理赔资料相对简单
被保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去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会比法定受益人的少一些。
只需要提供保险合同、受益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被保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其他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即可。
法定受益人申请理赔时,则还要提供更多的理赔资料,比如说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身份原件等。
三、受益人可以更换吗?
不少夫妻买了保险后,受益人填了对方,但在离婚之后没有更改受益人,这就会导致一方出险后,理赔金被前妻/前夫拿走。
也有不少夫妻给孩子买了保险,受益人为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更改受益人。虽然实际上是母亲单独抚养孩子,但孩子出险后,依然要和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前夫平分保险金。
听起来是不是觉得很神奇呢?但事实,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所以在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时,大家务必要及时变更受益人!
变更受益人,首先需要经过被保人的同意。
在被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投保人再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受益人的更改后,保险公司会进行受益人变更的相关操作。
如果双方对变更受益人达成了口头协议,而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相关的变更手续,这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依旧会按照之前的受益人进行理赔。
四、写在最后
希望大家在选择受益人的时候,一定要想好到底是选择指定受益人,还是法定受益人。
一旦出险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受益人,也要及时联系被保人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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