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消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在消费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2日(外币消费须在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致电我行申请将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业务亮点
优点:申请该业务的消费可不受商店和商品的限制,只需交易符合我行条件,每月支付一定手续费,即可办理。
适用人群:龙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适用条件:持卡人单笔刷卡消费满人民币1000元或等值外币。
可选期数:可自由选择3期、6期、12期、18期、24期(每月为一期)。
办理流程
步骤一:通过建行网站阅读消费分期条款与细则;
步骤二:消费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2日(外币消费须在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致电400-820-0008(非400服务区请拨打021-38690008,境外请拨打86-21-38690008 )转人工服务;
步骤三:提出消费分期申请;
我行受理申请后将在2日内处理完毕,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持卡人也可致电400-820-0008(非400服务区请拨打021-38690008,境外请拨打86-21-38690008)查询。
费率标准
消费分期付款业务利息费率收取标准,请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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