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分析各种信用卡资费纠纷,产生信用卡的使用误会,许多是因为持卡人没有看清银行的申请表、客户领用协议造成的。银行有关的申请表、客户领用协议也就是法律上所称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持卡人一旦签字确认,即受该合同的约束,就须按合同规定履行权利义务。
持卡人不看格式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认为这种合同并非针对自己一个人,是一视同仁的,所以不用看;另一个是因银行现有的各种格式合同条款太多、行业术语难懂造成。其实,格式合同是必须看的,尤其是其中有关利息、收费、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不明白的术语应要求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解释。
专家提醒持卡人,应对有关格式合同要认真审读,以便更好地享受信用卡方便与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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