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几乎所有银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规定,“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以持卡人签字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也就是说,持卡交易时只要使用了密码,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发生的损失银行概不负责。如果信用卡被盗刷,等到持卡人发觉后追究责任,由于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所以银行和商家都没有责任,损失只能由持卡人自己来承担。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凡注明 “融360”来源之作品,任何媒体和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转载,请注明出处(融360 www.rong360.com)。文章中所载的信息材料及结论只提供用户作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