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宣城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常见的滞纳金计算方法是,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应支付所用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还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比例由人民银行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如张先生本期账单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而在最后到期还款日仅还款500元,少还500元,那就要支付滞纳金25元。计算公式:25=(1000-500)×5%(注:部分银行对人民币账户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美元账户最低收取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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