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房子、分钱听说过,但是很少听人讨论信用卡卡债如何分担?这主要是因为信用卡一般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少,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内产生了高额信用卡卡债,欠下银行一笔巨款呢?双方离婚,是由持卡人一人承担债务还是双方分担债务?
家住西安的张女士最近在闹离婚,她的丈夫刘先生常年做生意,为了短期资金周转方案,先后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并使用违规的pos机套刷信用卡里的透支额度。前不久,刘先生生意经营失败,欠下一堆债务,信用卡透刷的十几万也还不上了。张女士想要了解,离婚后,自己需要帮丈夫刘先生偿还信用卡吗?
针对这个问题,融360小编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结婚前夫妻双方所负担的各自债务,应该算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独立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并且与债务人约定的,也以个人债务处理,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在界定是否应有双方来承担卡债的时候,主要看信用卡透支的钱是由持卡人个人只配消费还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前者由持卡人自己承担卡债,后者则由双方共同分担。
小编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妻子以个人名义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贷款被拒。但是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对另一方的不良影响也会相应消除。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过度透支信用卡甚至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都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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