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义】
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持卡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在每月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
当持卡人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计算规则】
如每期消费在最后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则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是从当天开始计算循环利息。
持卡人每月需按照对账单上的金额还款,可选择分期还款,或者是最低还款。如以最低还款额还款,持卡人能在支付循环利息条件下让自己的资金流动更加自由,同时又不影响信用记录。
【计算方式】
以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预期年化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假设:王小姐持有的某张信用卡每月的帐单日设定为16日,最后还款日为次月6日。
11月2日,王小姐消费¥400元,11月3 日为记帐日;
11月10日,王小姐消费¥600元,11月11日为记帐日;
11月16日,银行为王小姐结算当期所有交易,帐单列印11月应缴款金额为¥1000元。
在12月6日之前,王小姐还款1000元,则不必支付任何利息,循环利息=0。
在12月6日之前,王小姐也可以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0×10%=100)。若于12月6日还款100元,12月的对帐单将列印的循环利息为:【¥400×8天(11/2—11/10)+¥(400+600)×25天(11/11—12/5)+¥(400+600-100)×11天(12/6—12/16)】×0.0005=¥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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