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账单分期付款介绍
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是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浦发银行信用卡(除公务卡外)主卡持卡人提供的对其最近一期已出账单显示的新增人民币刷卡消费金额分期偿还的服务。
二、账单分期付款申请条件
1、申请时间
持卡人须在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账单日次日起至该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2日期间向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申请账单分期付款。
2、申请金额限制
通常情况下,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付款的本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最高不超过持卡人信用卡当期账单总金额的95%,最终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评定结果为准。
3、分期期数
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可自由选择分期的期数为3期、6期、12期、15期、18期或24期,每期为一个月。
4、手续费及收取方式
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手续费提供分期收取和一次性收取两种方式,且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分期收取:每期手续费=经信用卡中心核准的分期本金总额×对应期数的每期手续费率,按月收取,于成功申请分期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余数计入最后一期分期。每期手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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