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帖开始,我们用数据说话,聊聊生活中常见的理财投资案例,希望读者朋友们看了就懂、拿去能用。
信用卡最低还款
考虑到人有三急、持卡人应当全额还款是恰好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发卡行说接受“最低还款额”,允许持卡人还入应还款的10%甚至5%,视为持卡人守信用+向银行贷款。(最低还款包括但不限于这一条,比这个复杂,我们先从简单的开始)
既然视为守信用,那就不违约,不影响征信记录,也不产生违约金;另一方面,既然是贷款,就要支付利息,只是这个利息有点高:日息5%%,从刷卡当天或第二天开始计算,每月结算,直到全额还清本息为止。
注意了,日息万分之五至少相当于年化18%。按月结算,是不是复利?如果是,这这这,这太厉害了。
信用卡还款如果采用最低还款方式,连续三个月后会有什么后果?
全额罚息
举个栗子看看呀!别急,例子就是计算,而计算需要保准,标准中有个不好理解的东东“全额罚息”,要先说明一下:如果持卡人没有在免息期内全额还清应还款,即使已经还清的款项也要被计算利息。换句话说,虽然你还了最低还款,但要以“账单全额”为基数来计算利息。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没错,这一条“政策”被诟病多年,好在已经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采用未清偿部分计息方式,其余银行继续执行“全额罚息”政策,并且大摇大摆地说,你不接受可以选别人啊,你可以用脚投票啊。
举个栗子
某银行信用卡部规定,最低还款额按照本期账单消费总额的10%计算(有的银行规定5%)。并规定:
信用卡最低还款额=当月10%信用卡账单欠款+账户内所有未结清的分期交易单期金额+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超过账户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最低还款额还款费用+利息
假设Mr.麻辣烫(火锅的小兄弟)帐单日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6日。2017年7月1日,银行通知他本期帐单为2万元;最低还款额2千元。为简化计算,假设这2万元是6月3日一次性消费的,银行当天计账。
今天22号了,Mr.麻辣烫还没有准备好2万元,如果到了26号只偿还最低还款额2000元,那么8月1日的账单上,利息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