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往往用信用卡取现,而忽略了手续费。比如:持卡人从建行信用卡分两天透支取现1万元,10月1日和10月2日各取5000元,每次取款手续费25元,共50元。如果持卡人10月31日那天还款,需要为1日的5000元支付30天的利息5000元×0.5%。×30=75元,而2日那天取的5000元要支付29天的利息5000元×0.5%。×29=72.5元,总利息为147.5元,再加上50元的手续费共197.5元。
不同银行对信用卡取现的手续费标准也千差万别,基本在取现金额的0.5%—3%之间,1%的水平最常见。不少银行还规定,如果是跨行和异地取现还要附加另外的收费。一些信用卡持卡人习惯于往信用卡里多存些钱,除了偿还透支款,账户还有剩余,这部分余款就是所谓的“溢缴款”。笔者发现,溢缴款虽然不是欠银行的钱,但持卡人想把这自己的这笔钱取出来,往往也不是免费的。大部分银行“溢缴款取现”的手续费标准基本在0.5%-1%之间。
信用卡取现不仅不能享受免息期,每天要付万分之五的利息,算下来年利率高达18%,同时还要支付手续费。很多急需用钱的持卡人既想享受免息期待遇,又不想支付利息和手续费。针对这些人的需要,一些商户干起了非法套现的买卖——他们很乐意用商店里的POS机为客户套现赚取手续费。殊不知这种做法涉嫌犯罪,可能会招来牢狱之灾。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