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社会上很多人都在使用信用卡,但是呢却并不是很了解具体的使用细则,尤其是在过度透支的时候,说不定已经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甚至是会被定性为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类型了。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我们能够看到对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有如下的一些知识点的!
那么什么叫做信用卡恶意透支呢?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限定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欠款本金额超过1万,并且经过了银行方面2次有效催收或者是3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归还;
2. 还款能力不足以与消费透支能力匹配,并且还利用各种形式来躲避银行方面的催收,比如说是变换联系地址、方式等等;
3. 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额本息并且还继续透支的。
“恶意透支”后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1. 数额较大:超过1万不足10万,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
2. 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不足200万元,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5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在法院还没有判决或者说是公安还没有立案之前,如果主动的将透支歀息偿还的话,就可能是从轻处理或者说是不进行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