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请求撤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一审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线上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由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侯向磊、审判员伍慧鸣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自去年9月挂牌成立后开庭审理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例利用5G技术全程线上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
发展会员被处罚
企业起诉政府
据介绍,广州某信息科技公司于2017年7月设立运营“爱易加”网上商城销售商品,其中销售的礼包商品分为520元礼包、1万元礼包、5万元礼包和10万元礼包。普通消费者通过关注其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他人分享的“专属二维码”等方式进入商城,购买520元及以上金额礼包即可成为相应级别的会员,获得推荐他人购买商城商品并成为新会员的资格,会员根据其直接或间接推荐人员在商城上消费金额不同获取相应的推荐奖励。截至2018年3月31日,某信息科技公司共发展会员2925人。
2018年1月19日,市场监管局(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某信息科技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某信息科技公司不服,向广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作出维持前述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某信息科技公司仍不服,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利用5G技术线上审理。通讯员供图
行政首长出庭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如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广州互联网法院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依照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审理该案。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依法向市政府、市场监管局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二被告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市政府决定由副秘书长邢翔作为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则由局长廖荣辉作为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市场监管局局长姚建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法庭的主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积极参加庭审活动,主动回应法庭和原告提出的问题,双方平等对话,积极促成“官民”纠纷真正化解。
当事人在E法亭参加庭审。通讯员供图
5G在线庭审
行政机关400余人旁听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庭审中,广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在位于中国电信马场路营业厅内的“E法亭”参加庭审,而市政府、市场监管局的出庭人员则分别在其单位完成庭审活动。案件真正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审理。本次庭审全程使用5G技术信号保障,并采用4K画质进行实时在线庭审。庭审采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形成“视讯+音频+文字”多种媒体、实时同步的智能记录体系,真正实现“无人智能记录”。
据了解,E法亭集成5G网络通信系统、智能灯光引导系统、智能语音系统、智能门禁系统,内置高保真降噪耳麦、高清视频录像设备、便民置物架以及全套自助诉服终端,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自助存证、自助立案、查询案件信息、批量打印文书、参与在线庭审与调解等多项司法服务。
为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推动广州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行政机关组织其内部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法制研究等业务的工作部门共400余人在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远程旁听了本案的庭审全程。
法院认定属传销
政府处罚合法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信息科技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分享等网络技术手段,在短短八个月内发展了近3000名会员。消费者通过在商城上购买礼包获得会员资格,购买礼包的行为与购买普通商品的行为表面上并无明显区别。某信息科技公司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将奖励发放至会员的微信账户,会员可以直接使用或提现奖励金额。由上可见,某信息科技公司的上述行为与传统线下传销活动相比,具有发展会员速度快,隐蔽性、欺骗性强等特点,如任其发展,将会对互联网经济与市场秩序带来严重危害。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信息科技公司的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政府部门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程序合法、罚款金额恰当,本案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的网络传销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有效地规范了互联网市场经济秩序,对营造法治化互联网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案审判长张春和表示:“互联网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需要科技的支撑,更需要法治的保障。法律支持并鼓励合法的网上经营行为,也应当对网上传销等违法行为予以规制。”通过本案的审理,依法明晰了网络合法销售与违法传销的法律边界,向社会公众传递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理念,具有积极的警示教育意义,也将助力政府进一步规范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网络传销活动,共同构建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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