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没有现代银行制度之前,在民间流行。
特点是:利息超高,会吃人。
不知道有多少人因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和高利贷借钱,就相当于和魔鬼做生意,是嫌钱多,还是嫌命长?
即便在如今先进的金融市场中,各种严打抨击下,高利贷总是在潜滋暗长。
其实生活中有资金急需的时候,谁都能理解。
每个人,都有生存要求或物质欲望,
只不过借贷的时候要睁大眼睛看清楚,
别傻乎乎的陷入到“套路”、“非法”、“不合规”的借贷漩涡中了。
有那么多银行体系类贷款、银行下的消费金融公司等一些正规、合法的贷款类型不去选择,非得要去碰高利贷,是嫌生活太平淡,非去搞个“轰轰烈烈”吗?
不论何时,高利贷都是一个能吃人的无底洞……
高利贷的利率标准: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
关于“高利贷”的四种不同称呼如下
一、大耳窿
据说这个词出自中国香港,在民间一度很猖獗。
关于起源有两种说法
其一,香港洋人印(度)人大集会,而放贵利的多数是"白头摩罗",那些"摩罗差"戴白头巾,所以人人都称他们做"白头摩罗"。白头摩罗扮相古怪,爱戴一只大如铜元的耳环,所以耳朵要穿个耳洞,耳垂吃重下垂使耳洞看起来很大,就有人将这耳洞和债务的无底洞联想到一起,而创出"大耳窿"的叫法。
其二,昔日钱银交易,大数目多数用 “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钱),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钱之类塞在耳窿,年久月深,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了。
利息非常高,以利叠利来计算,你可能只借了三五百元,不停复息计算,以日为跨度不停叠利,几个月后,要还的总额可能要达到几万元。
二、驴打滚
这个民间很常用,是因为驴是和农民最密不可分的劳作工具。驴天生有打滚的习性,喜欢在地上打滚。而民间的这种高利贷就像驴打滚一样一月一圈的翻倍,用来形容利息翻倍的速度,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三、羊羔息
亦称"羊羔儿息"或"羊羔利,旧时高利贷的一种,元代已盛行。
这种借款方式是借一还二,也就是说,你借多少钱,第二年就要还双倍,比如你在年初借了1万元,那在年末你就要还上两万元。
四、坐地抽
这种借款方式在一些不合规的平台见到的可能会比较多,固定借款时间为一个月,借款时还会被从借款额里扣除一部分,比如你要借款1万元,那实际只能得到9千元,到期后按照1万元的本金付利息。
在我国,法律禁止放高利贷,但尽管如此,放高利贷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存在。他们行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那么高利贷是否违法呢?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得知,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编有话说:不论是哪种借贷的形式,借贷的本质在于方便我们的生活,满足我们的暂时性需求。但是如果因为不合理、盲目的借贷,让自己陷入到无边的负债中,那就失去了借贷的意义。就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样,我们应该理智对待借贷,利用其便利之处,而不是要被它所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