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不法分子利用投资人追求暴富的心理,通过互联网平台、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等不断花样翻新的形式,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或非法集资,俗话说:天上是馅饼、地下是陷阱。参与传销是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宁夏部分社交软件频频出现投资“ARW”虚拟货币可获高额回报的信息,该平台通过互联网虚拟资金控制交易行情,交易货币为“火币”“箭头币”等多种虚拟货币,参与者投资一定金额,定期结算;每发展一个参与者,即可提成其利润的30%。这些信息成功吸引了一些热心于投资人士的关注和参与。
宁夏公安经侦部门获悉这一线索后,立即会同网安部门主动进行核查,发现"ARW"平台数据库和服务器设在境外,打着区域链或物联网等旗号,以网络刷单、拉人头等方式诱骗投资者并大力发展下线,是一种典型的网络传销行为。
据此,公安民警果断采取措施,约谈创建“ARW”微信群的组织者,责令其退还投资款,解散所建的群。对尚未投资但仍在观望的投资人,通过各种方式联系逐一告知风险,全部予以劝导退出。
据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虚拟货币不具货币属性,不具有和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凡是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原始股、物联网名义宣传投资入股,保证赚钱的,都属骗局;凡是拉人头发展下线抽取提成层层获利的,一定是传销。
最后这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广大投资者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公安机关将联合主(监)管部门,在加强宣传防范工作的同时,对虚假宣传推广有关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的,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综合运用约谈训诫、行政调查、封停平台、刑事立案等多种手段予以坚决打击。
早在2018年,公安部等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4月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再次警示消费者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
近年来,购买虚拟货币可以一夜暴富,实现财富自由,能够屌丝逆袭迎娶白富美的宣传比比皆是,这些错误的、负面的甚至扭曲的价值观被广泛宣传,带来了极大影响,使普通投资者迷失了正确的财富观。除投资者要保持头脑清醒之外,有关监管部门也应对此坚决予以打击。
在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的基础上,监管和执法部门应进一步严惩围绕虚拟货币开展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洗钱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领域宣传推广内容的管理;构建顺畅、快捷和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