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信用卡公务卡积分计划是广州银行为回馈广大公务卡持卡人而推出的奖励活动。持卡人刷信用卡消费可累计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各类礼品。
一、参加资格
1、广州银行公务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计划。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银行公务卡持卡人违反《广州银行公务卡章程》和《广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账户状态不正常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广州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
二、积分计算规则
1、持广州银行公务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积1分。
2、持卡人生日当月(自然月)刷卡消费专享3倍积分。
3、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公务卡提现、手续费、利息及罚息、滞纳金及《广州银行公务卡章程》和《广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收取的费用。
(2)低扣率、零扣率及特殊类型商户不计算积分,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博彩业、证券类支付、公用事业、医疗机构、政府机构、慈善及非营利性机构、学校、部分网上交易、保险费、电话费、代缴费业务等类的商户消费。
注:商户类型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商户类别码与商户实际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机布放银行)。
三、积分查询
1、对账单:在每期对账单上,可查询到上期账单积分、本账单周期的新增积分、本期调整积分及截至账单日的积分余额。
2、客户服务中心:致电广州银行客户服务中心020-96699查询当前积分。
3、网上银行:登录http://www.gzcb.com.cn查询当前积分(仅对注册客户开放)。
四、积分换礼规则
1、各项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2、持卡人账户须有足够的积分方可办理积分兑换。如积分不足,换礼申请将自动取消。
3、兑换申请一经提交,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销,所需积分将从指定账户中扣除。除礼品在配送途中发生损毁、缺失或礼品本身有质量瑕疵外,恕不允许退换。
4、若换礼申请中所提交的礼品名称与兑换编号不符,以兑换编号为准。
5、积分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
五、积分兑换方式
持卡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兑换积分礼品:
1、致电客户服务中心020-96699。
2、网上银行注册客户登录网上银行http://www.gzcb.com.cn
六、礼品及服务质量
1、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若同一编号的礼品有多种颜色或图案,则随机配送。
2、根据市场变化,广州银行保留调整礼品及积分分数的权利。
3、部分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4、签收礼品前,请务必开箱验货,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礼品缺失,可当场拒收。对于签收礼品时未能发现的问题,持卡人可在自签收日(含)7天内致电广州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反映。退回礼品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及包装内所有物件(包括内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等)。
5、本积分计划所提供的礼品及服务,由礼品供应商提供,广州银行与其并无合伙、经销、代销、代理和保证的关系;如持卡人与供应商就其提供的礼品或服务质量有争议的,广州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联系,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配送
1、礼品将在兑换之日起3周内通过送货上门的形式送达您指定的地点。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通畅,以便配送人员联络送货。如兑换后2 个月内没异议,则视为礼品已签收。
2、为保护持卡人的权益,所有礼品务必由持卡人本人亲自签收或指定他人代为签收(签署代收人全名)。
3、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签收、电话无人接听等情况造成的礼品配送延误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八、修改及终止
1、持卡人任何涉及虚假商户、虚假交易、舞弊或欺诈行为,一经发现,所有已累计的积分将视作无效,广州银行保留对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和已兑换礼品的追回权。
2、广州银行保留对上述条款作出最终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随时增删、修订本规则,经过我行网站、结账单等相关途径公告后生效。本积分计划未尽事宜,根据《广州银行公务卡章程》、《广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及相关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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