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积分是宁波银行为鼓励汇通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费而推出的奖励性活动计划,持卡人可将积分兑换成宁波银行提供的各类积分礼品。
积分预借规则
1. 凡满足《宁波银行汇通信用卡积分细则》适用范围规定的持卡人均可通过预借积分兑换积分礼品。
2. 持卡人在兑换积分礼品时,当账户积分余额不足以兑换礼品时,可以在预借积分额度内预借积分兑换礼品。
3. 持卡人仅在通过网上银行和电话预定兑换积分礼品时可预借积分。
4. 最多预借积分上限为 50,000 积分。
5. 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积分已经为负值时,不能再预借积分。
6. 正常情况下预借积分须要在 180 天内偿还,持卡人可以通过正常的积分累积偿还预借积分。
7. 预借积分期满信用卡内的积分仍为负值时,负积分将被折算并从信用卡内出账。
8. 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积分为负值时,不能进行销卡操作,需通过刷卡消费清偿积分后进行销卡。
9.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预借积分将在第二天被折算并从信用卡内出账:
(1)信用卡到期且不再续卡;
(2)信用卡被停用、挂失或逾期超过 90 天等卡片状态异常情况;
(3)信用卡持卡人违反《宁波银行汇通信用卡领用合约》及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于出账后一个月内咨询并偿还欠款。
10. 预借积分出账折算比例为: 1 积分 =0.01 元人民币,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预借积分出账折算比例的权利。
11. 宁波银行保留变更预借积分兑换礼品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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