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自杀,故意自伤,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3、先天性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4、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前所患的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
5、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前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的未如实告知的疾病或症状;
6、怀孕(含宫外孕)、产前产后检查、分娩(含剖腹产);
7、被保险人助孕、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含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流产和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不孕不育、人工受孕、男女生育控制、输精管切除术、避孕、绝育手术、绝育恢复手术、性别转换等治疗和手术,及由以上原因导致的并发症的相关医疗费用;性障碍治疗、伟哥及其他用于提高性功能的药物费用;
8、无主治医生处方和院外购药原因说明的院外自购药品费用;
9、本附加条款约定医疗机构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持本条款约定医疗机构主治医生处方和院外购药原因说明的院外购药费用不在此限);
10、任何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11、医生开具的超过 30 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12、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13、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 24 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不在此限;
14、在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入住;
15、在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 部或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入住;
16、在康复科、康复病床、健康中心、天然治疗所、康复院入住;或接受康复治疗;
17、在联合医院、诊所、精神病院、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戒酒中心入住;
18、被保险人住院体检;
19、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一天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天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不在此限;
20、整形手术、美容、变性手术、矫形、视力矫正手术、屈光不正、牙科治疗、牙齿修复;
21、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及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医生认为治疗必不可少的不在此限);
22、因预防、康复、保健型或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
23、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24、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心理疾病、性病等的治疗和康复所产生的费用;
25、被保险人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
26、被保险人因职业病产生的医疗费用;
27、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28、自本附加条款等待期内(续保无等待期规定)罹患的疾病或出现的症状;
29、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
30、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上述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受该病毒感染);
31、被保险人进行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期间;
32、等等,其他免责详见各个保险条款。
1、投保年龄广:最高65岁可投保,大多数同类产品最高仅60岁可投
2、可保既往症:符合要求投保,特定的既往症满足条件,能获得一定的赔付,其中甲状腺结节既往症赔付比例更高,可高达100%
3、免赔额减少:连续2年无理赔可降低至8000元,降低理赔门槛
4、续保条件好:身体健康状况改变,或理赔过均不影响续保
1、门诊保障欠缺:没有门诊手术保障,住院前后门急诊需额外附加
本页面产品测评的是基础计划;甲状腺疾病住院0免赔;特定既往症和一般医疗共享保额,质子重离子和重疾医疗共享保额;家庭保单,最高投保年龄为70岁,66-70岁老人疾病等待期为180天,
0-65岁,身体状况欠佳,追求智能核保机会,希望有关既往症得到保障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