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不孕不育;
5、被保险人疾病、食物中毒、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8、保单生效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9、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10、被保险人任何因整容、整形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1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13、被保险人在酒精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5、发生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16、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
17、被保险人进行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探险活动(见释义)、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特技表演(见释义),任何海拔6,000米以上的户外运动及潜水深度大于18米的活动期间。如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后同意拓展承保时,不受本责任免除的限制;
18、被保险人必须借助登山绳索、登山向导(非旅行社导游)完成的登山活动期间;借助水下供气瓶(非呼吸管)设备完成的潜水活动期间(但除外在旅游景点的专业潜水教练指导下进行的休闲潜水活动);
19、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为准)期间;
20、被保险人从事采矿业、地下作业、山洞作业、水上作业、5米以上高处作业的职业活动期间;
21、航空或飞行活动,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的除外。
1、保障全面:意外、生育身故/伤残、母婴均有保障
1、需健康告知:大部分意外险投保无需健康告知,但这款需要满足健康要求才能投保
2、保额限制:最高只能投保20万
3、投保限制:只限20-40岁未怀孕或孕期未满28周的身体健康女性投保
意外终止妊娠保障等待期为90天,生育身故、妊娠疾病津贴保障等待期为30天;保险期间内主合同被保险人分娩的活产新生儿为连带被保险人;连带被保人患多种先天性畸形疾病,仅赔付最高保险金额;本产品分为标准、升级的孕妇版/母婴版
20-40岁女性,未怀孕或孕期未满28周的身体健康女性,在意母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