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产品种类和组合形式也越来越多元化。越多越多的保险公司选择了重疾和寿险捆绑销售的形式,保费会相对更便宜很多,还加大了保障的内容。那么这种组合到底好不好呢?重疾与寿险不共用保额的保险有什么好处?
一、关于重疾与寿险的捆绑保险组合案例
50岁的投保人A给自己买了一份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产品,同时享有重疾保障和寿险责任,在之后的7个月的一次体检中被确诊罹患了癌症,于是A及时找保险公司理赔,重疾保障按照合同约定赔附了50万元,最后还是不幸身故了。于是A的家人又找了保险公司理赔寿险责任的部分,结果保险公司告知51万的寿险责任只能理赔除去重疾理赔50万后的余额1万元。
下面小编跟大家具体探讨一下重疾险和寿险是否共享保额的具体区别。
二、什么是共享保额
共享保额的意思就是重疾险赔付和寿险赔付的总额为基本保额,换言之就是跟案例中的投保人A一样,如果重疾险已经得到赔付的,剩余部分才是寿险责任的保额,针对重疾已经理赔的,身故后只能拿到重疾理赔的剩余部分了。
三、保额共享与否的优劣势分析
在购买组合险的过程中,选择不一样,最终理赔的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来说寿险附加重疾责任的产品可以分为是否共享保额的两大类:
1、共享保额的寿险附加重疾险产品——提前给付型
提前给付型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重疾与寿险共享保额,品假设重疾的保额为20万,寿险的保额是30万的话,如果发生了重疾理赔,之后的寿险责任理赔保额就会变成30-20=10万元;
2、不共享保额的寿险附加重疾险产品——额外给付型
额外给付型的产品重疾及寿险的保额是没有关系,相互独立的;假设重疾的保额为20万,寿险的保额还是30万的话,如果发生了重疾理赔,之后的寿险责任理赔保额还是30万元;
一般来说,提前给付型的产品的价格会相对更低,但是保障额度是直接打折的!不过如果选择的额外给付的保险产品,如果出现被保人直接身故的情况,那么重疾保额是得不到理赔的。
所以,具体的产品选择是否要共用保额的权衡还是在消费者手上,提前给付与额外给付的产品是各有利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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