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日常经历一些不算严重的疾病,但需要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这就会产生一些医疗花费,社保报销之后,仍有一部分的自费金额。那么,这块医疗费用的损失如何弥补呢?这时,商业医疗保险就可以作为很好的补充。阳光人寿有款住院费用医疗a款,这款产品就是针对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而设计的。
一、产品等待期。
对于住院医疗保险来说,初次投保时会有一段时间的等待期。在这段等待期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住院了,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一般来说,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为30天。这款产品也是如此,当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进行续保时,或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二、基本医疗费用保障。
在等待期过后,如果被保险人到我们保险合同指定的医院就诊,并且经过医院专业医师诊断,确定被保险人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基本医疗费用保险金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床位费和医疗费,以及救护车费等等。
三、产品赔付比例。
对于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情形,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支出的90%进行赔付。对于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情形,被保险人在已取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后,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支出,按100%进行赔付。
四、医疗外药品费用保障。
对于被保险人住院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自费药品,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保险金:第一,对于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情形,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支出的自费药品费用,按照 60%的比例进行给付。第二,对于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情形,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支出的自费药品费用,按70%进行赔付。
以上就是关于阳光人寿住院费用医疗a款保障责任的具体解析,本附加险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所以这款产品是适用补偿原则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已从任何其他途径取得补偿之后,即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报销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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