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保险公司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对产品也力求做到最好,以此来提高竞争力占据保险市场的份额,大都会就是一家在重疾险市场上占据着一定分量的保险公司,而他们推出的重疾险a款是一款提前给付型重疾险,有人就问了,这与额外给付重疾险是不是有什么区别啊?那么,大都会重疾险a款如何?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和额外给付有什么区别?
一、大都会人寿附加精选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A款)
很明显,这款产品的承保公司是大都会人寿,投保年龄在0-60岁。
特色:作为一款附加重疾险,重疾种类有45种,还包含了癌症转移保险金、关爱延续保险金,患上合同中约定的重疾可豁免剩余的保费。
二、重疾险提前给付是什么?
当被保险人罹患上重疾(合同约定里的疾病),保险人是可以按照死亡保额的一定比例提前将重疾的保险金给付的,这笔费用便于被保险人用在治疗上的开支缓解经济压力,身故的时候再将剩余的部分给付给受益人。
比如:A先生购买了一份提前给付重疾险,主险是寿险,附加重疾,总保额是100万,其中就包含了重疾和身故两大保额,如果A先生在保障期间里罹患重疾,并且符合赔付条件,保险公司将按总保额一定的比例进行赔付,比如约定的是40%的赔付额,那么,A先生将提前获得40万的重疾保额,剩下60万是寿险保额,会在A先生身故后由受益人领取。
如果A先生没有发生重疾,自然死亡,受益人可领取100万的保险金。
提前给付型重疾险我们也可以理解为,重疾与身故谁先发生就赔谁,重疾险发生就先赔付重疾,但赔付的只是身故的一部分,剩下的等身故再赔;身故先发生,则全额赔付身故。
三、提前给付与额外给付有什么区别?
提前给付重疾险
这类型一般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如果被保险人罹患上了保障范围里的重疾,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形式给付保险金,而主险的保额就会随之下降。
这类型的产品有一个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会比较低,在赔付完重疾后,寿险的保额也就会相应减少。
额外给付重疾险
这类产品是可单独购买,不与主险捆绑售卖,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罹患保障范围里的重疾,保险公司在按规定赔付保险金后,主险的保额是不受影响的。
它的特点就是在赔付完重疾后,寿险的保额是没有变动的,但相对的价格也会比较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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