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选择重疾险产品时,总是会有各种不同的疑问。下面是四个重疾险最常见的问题:
1)多次赔付有没有必要买?
多次赔付主要是为了预防在理赔过后无法再获得保障的情况。
会长曾经协助一个客户申请甲状腺癌的理赔,最后成功赔了50万。
百万医疗报销了大部分治疗费用,自己几乎没花什么钱。
大家都知道甲状腺癌治疗起来不难,也没什么大的风险,手术难度也比较小,花费不高。治愈率在95%以上。
正常来讲,这应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这位客户等于是净落了50万。
但是她却愁眉苦脸的来找我说,拿到理赔款是喜忧参半。
为啥?
因为她才刚30岁,但可能以后都买不到合适的重疾险和百万医疗了。
应该是没有哪家保险公司会接受曾经患癌理赔过的客户投保。
她说:如果当初买的是多次赔付就好了。
这句话让我有点愧疚。
因为在帮她做保险规划的时候,她的预算不够多。
问会长要不要买多次赔付的产品。
会长说如果现在预算不够的话先买单次赔付的比较划算,等等经济条件允许了再加也可以。
也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出险了。
那么我们就要考虑“罹患多次重疾”的可能性大不大。
现在很多疾病逐渐建年轻化,像文章开头说的那个刚刚30岁的客户,才30岁就得了甲状腺癌。
这是癌症发病年龄趋势图。
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从45岁以后,发病率快速上升,60岁后更甚。
所以年龄越大,患癌风险越高。
不仅仅是癌症,其他的重大疾病也是一样。
像三高、心脑血管疾病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下降,患病风险会越来越高。
而且患过癌或得过重疾的人,再次患病的风险是更高的。
比如冠心病,在成功实施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患者脑中风的概率也会变大。
所以第一次赔付过后,我们更加需要保障。
那么如果预算足够,多次赔付就很有必要了。
2)轻症、中症重要吗?
轻症最开始出现的意义,是为了打破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局面。
因为当时大部分重疾的理赔标准都比较高,想要拿到重疾赔付确实不容易。
而且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很多疾病在早期就会被发现,就不用等到发展为重疾才去治疗。
那么轻症、中症就相当于取中间值,疾病在没有达到重疾理赔标准时,可以通过轻症、中症进行赔付。
但是大家要清楚,重疾中的“轻症”也绝对不轻,不是像发烧感冒那样简单的小病。
“轻”只是相对于重疾标准来说的——未达到重疾理赔标准,治疗难度比重疾低,花费比重疾少。
轻症、中症就是让被保人能够在病情未发展到重疾时,能够得到赔付,及时进行治疗。
所以,轻症、中症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3)身故责任要加吗?
因为人总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附加身故责任的意义就是,即使拿不到重疾赔付的保额,到身故那天,总也可以拿到身故赔付保额。当然身故赔付金就是指定的受益人拿了。
大部分终身重疾险,重疾和身故是共用保额,意思就是如果重疾赔付了,被保险人治好重疾之后,又平安活了很多年,那将来身故的时候就不再赔付了。
如果年龄大了,也可以选择在某个时间退保,来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
因为含身故的终身重疾险,随着缴费年限越长,越到后期现金价值随时间的流逝就变得越高,在一定的年限后退保可以拿到缴纳的总保费2倍以上的退保金(当然退保后保障责任也就终止了)。
但需要注意两点:
这类产品因为不管有没有患病都会赔付保额,所以比不含身故责任的保险会贵一些。
这个身故包含意外身故、疾病身故、猝死和自然死亡等,非自然死亡是不赔的。
如果大家只是为了想要一份身故保障,那不建议在重疾险上附加身故责任,可以去单独购买一份寿险。
4)保险公司重要吗
两元店买个钥匙扣,贴上supreme的标,得,价钱翻万倍。
不怎么样的产品,因为是所谓的知名大公司卖,价钱翻两三倍。
这是值得我们多花钱的地方吗?
并不是。
如果这个钥匙扣是金的,它不贴名牌标,我也觉得它值;
如果卖的贵的产品,保障内容完爆其他便宜的产品,绝对没人吐槽。
价值对得起价格,这才叫一分价钱一分货。
为品牌溢价买单的前提是,我得到的东西也是真材实料的。
选择在自己的认知中更具权威的一方,是人之本性。
就像同一条流水线上出来的鞋,款式质量都一样,一双贴上了air Jordan的标进了专卖店,另一双挂在网上卖。
专卖店买的比另一双贵的多的多,我都愿意买。
但是前提是,质量一样。
如果买了一双鞋,质量巨差还磨脚,就因为他是名牌就让我多花十倍钱,那我不愿意。
所以买保险,请关注产品本身,不要舍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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