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看似简单,但发生问题时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往往会让人震惊。
我们今天就通过几个案例,看看哪些意外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
一、中暑身故不赔
2015年夏天,张先生在走下公交车后突然中暑晕倒。在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单位为张先生购买了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但让人不解的是,保险公司认为中暑不属意外,拒绝理赔。
理由: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中暑不是外来的,而是内在因素引起。
而且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也不是突发的。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二、高原反应不赔
西藏是国内旅游热门地,刘阿姨在拉萨游玩的第三天,发高原反应,最终医治无效不幸辞世。刘阿姨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保险金,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
理由: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所以拒绝赔付。
三、妊娠意外不赔
李女士在2014年6月购买了某意外险产品,同年意外摔倒(当时怀孕6个多月),身上出现多处伤痕,经住院观察和治疗后成功保胎。但在出院后,李女士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理由: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
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建议有备孕计划的家庭提前预备母婴险。
四、猝死不赔
仅2014-2015年间,国内赛事中就先后发生了5起猝死。而就在最近,国内马拉松数度经历猝死危机,这种情况下普通意外保险是不理赔的。
理由:猝死是疾病,而非意外。
猝死是人类最严重的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平时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者,在出乎预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上面这些情况这并不是保险公司是有意推卸赔偿责任,无论购买什么保险,首先看清楚这款保险的基本内容和免责条款。
该赔的,保险公司一分不少,但不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也会按合同拒赔,这是对所有投保人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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