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利息的循环利息计算

用过信用卡的卡友都知道,信用卡循环利息这个词,但其“威力”可能一般的卡友领悟不到,下面请跟我走进循环的算法之中来,文字和数字有点多,大家认真看完,一定会有收获的:

最低还款法----并不像你想的那样简单

比如你12月1日透支消费了2000块,12月5日透支消费了3000块,卡片没有其它欠款。1月20日,你还款600元,1月25日,又还款400元。也就是说你一共只还了1000块。

你1月20日还的600块钱会按照透支顺序,先去冲销12月1日透支的2000块,冲掉了600块,还剩1400块;1月25日还的400块又冲掉了400块,还剩1000块。12月5日透支消费的3000块始终没有还上。

如果你用的是除工行信用卡外的其他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你没有全额还款,那么所有的消费都不享受免息期。所以,你已经还上的每一笔钱要收取从透支日到还款日的利息。

于是: 利息1 = 600元 x 0.05% x (1月20日-12月1日) = 15元

利息2 = 400元 x 0.05% x (1月25日-12月1日) = 11元

而你没有还上的透支消费,也是从透支日开始计息,直到完全还清。信用卡(包括国际信用卡)的利息是月底出账单的时候才能看到,也就是说利息计算是截止到月底日的。

于是: 利息3 = 1000元 x 0.05% x (1月31日-12月1日+1) = 31元

利息4= 3000元 x 0.05% x (1月31日-12月5日+1) = 87元

所以,你在1月底的账单上看到的利息就是利息1+利息2+利息3+利息4=144元。

1月过去就是2月了,1月底生成的利息到了2月份会成为你信用卡欠款的本金的一部分,然后一起计算利息。你的欠款总额就是1000元+3000元+144 元=4144元,之后的每一天都是按照这个基数计算每天万分之5的利息。这个就是所谓"按月计算复利"了。

我们再继续把情况搞复杂一些...

除了12月份的消费,你在1月15日还有新的透支消费800元,于是你1月底收到的账单一共是4144+800=4944元。

如果你在2月25日之前,全额还清了这4944元,那么你1月份的透支消费(也就是1月15日的这一笔800元)还是免息的;如果你2月25日之前又没有全额还款,那么1月15日透支消费的这800元也没有免息期了,还是像前面一样的算法计算利息。具体金额我这里就不算了。

这样还没完呢...

前面我说1月底收到账单中有4144元是12月之前的欠款产生的,这一部分欠款已经没有免息期了。所以,从2月1日到你后来还款的那天之间,这些钱是始终在产生每天万分之5的利息的。

简单起见,假设你是2月25日一次性还上了1月底账单的4944元。那么这4144元没有免息期的欠款在2月1日到2月25日之间的利息=4144 x 0.05% x (2月25日-2月1日)= 49.73元。这笔利息要到2月底出账单的时候你才会看到,那个时候你千万不要奇怪:为什么我2月25日已经足额还清账单了,还会有新的利息产生呢?

同样的,这49.73元的利息也是没有免息期的,从3月1日开始就不断产生每日万分之5的利息(每天不到3分钱)。

复杂吧?不过如果你用的是工行的信用卡,情况就不同了 --工行信用卡在非全额还款的时候,已经还上的部分就不收利息了。也就是说,信用卡不会有上面的利息1和利息2,只有利息3和利息4,1月底的账单上看到的利息是118元。

目前大陆所有银行发行的所有贷记卡中,唯一只有工行的人民币信用卡是这样计算利息的。这是工行信用卡的一大好处。

信用卡的透支利息计算确实是个挺麻烦的事情,简单的结论就是:

1.不是万不得已,千万不要非全额还款。

2.万一非全额还款,出现利息而自己又算不明白的时候,相信银行吧,他们是不会算错利息的。

另外在这里澄清一个常见的误解:大家平时说信用卡的利息是"利滚利",有人以为每天都要把前一天的利息加入本金再生利息,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大陆的银行信用卡都是"按月"收取复利的,也就是说利息到月底才计入本金,下个月继续产生利息。不是"按日"收取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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