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信用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说明

  成功激活联名卡并首刷消费,即可在首年获赠价值最高1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度内刷卡消费满5笔(不限金额)则可继续享受次年保险赠送。

  保险对象:北京银行中荷人寿联名卡持卡人
  保险金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人
  航空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整/人
  保险责任地域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发生的保险事故
  首年保险期限:一年,自持卡人激活联名卡并首次刷卡消费次月15日24时起,至次年同月15日24时止。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注销联名卡则视为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非首年保险期限:一年,期限与上年度保险期限自动衔接,顺延一年至下一年度对应日的24时止。
  首年保险生效条件:持卡人激活联名卡并首次刷卡消费
  非首年保险生效条件:享受首年保险的联名卡持卡人,在首年年度期间内进行5笔(含)及以上(不限金额)刷卡消费则可享受下一年度保险服务,以此类推。首年年度期间指持卡人激活并首刷的次月至第13个月之间的区间,在此区间内未满足上述刷卡条件则不赠送保险;同样,持卡人在每个年度期间内均满足刷卡消费条件,则均可享受下一年度保险服务。
  保险条款及理赔可详询中荷人寿24小时全国统一客户服务专线400-816-1688。服务细则若有调整,恕不另行通知,请以本网站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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